昆明市民政局:
根据《昆明市民政局关于昆明市精神病院2018年度决算的批复》
昆民复﹝2019﹞ 26号文件要求,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法﹝2016﹞2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 18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403号)相关规定,认真分析差异原因,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支出,现将2018年部门决算分析评价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80,047,165.55元,本年支出80,046,879.55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元,结余分配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6.00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50,261,259.88元,本年支出50,261,259.8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14,384,853.10元,本年支出14,384,853.1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四)2018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15,401,,052.57元,本年支出15,400,766.57.0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元,结余分配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6.00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分析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40.04%;
预决算差异原因分析:我院新院搬迁项目已于2016年底完成竣工并投入使用,工程尾款尚未结清,2018年3月取得竣工决算评审决定,追加财政预算支付工程尾款。
(二)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4.48%;
预决算差异原因分析:我院主要收治“三无”“优抚”“特困”精神病患者,加之位置处于郊区,交通不便,门诊量较往年大大下降,因此未能完成年初预算非税收入。
(三)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0.83%;
预决算差异原因分析:我院2018年退休4人,人员经费有结余,结余资金已交回财政。
(四)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7.97%;
预决算差异原因分析:我院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结余资金已交回财政。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10.44%;
预决算差异原因分析:我院年初预算车辆编制11辆,根据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昆汽编办复﹝2018﹞18号,关于黄标车辆报废的批复,同意我院报废黄标车三辆,因此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降低。
(六)2018年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6.67%;按照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我院编制150人,实有在编职工130人,未超预算编制。
(七)2018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款、财政专户款共计7,703.99元,应缴未缴。
原因分析:我院2018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款、财政专户款主要是2018年第四季度专户利息收入,银行结算利息为每季度21号,按照财政要求年底20好关账,无法完成上缴工作。
三、整改情况
(一)针对预决算差异率较大的情况,平时多注意信息的收集,做好预想预控,尽量减少预决算的差距,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
(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管控公务用车,降低车辆消耗,精简会议文件,减少外出学习考察。
四、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开流程。我院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决算公开流程,在批复决算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挂网公开,于2019年9月23日在本单位门户网进行公开。
(二)决算信息公开监督情况。我院由院纪检办公室负责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强化决算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公开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决算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我院干部职工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特此报告
昆明市精神病院
2019年9月23日